一、參加人員:
(一)各縣市隊職員、運動員:
各縣市隊職員、運動員共50名參與開幕典禮,由總領隊率領參加典禮繞場。
(二)大會各競賽種類之裁判:
請參加開幕典禮並於開幕典禮前到典禮會場之C倉庫內集合,由裁判長率隊進場。
(三)大會籌備處人員:
請參加開幕典禮並於開幕典禮前到典禮會場之C倉庫內集合,由籌備處主任率隊進場。
二、各縣市隊職員、運動員集結時間及地點:
(一)進場集結時間:10月26日(星期六)16:30至17:00。
(二)進場集結地點:屏東縣縣民公園C倉庫內。
(三)進場方式:
17:00各縣市50位典禮繞場代表於集結區報到完畢後在各單位牌前列隊(二路縱隊)等候入場。
17:30由服務人員引導繞場代表至開幕典禮會場地坑旁準備繞場。
(四)請大會裁判及籌備處相關人員於10月26日(星期六)16:30起即陸續往開幕典禮會場C倉庫內集結區集合,17:00 起由服務人員引導準備進場。
(五)各縣市單位牌由籌備處提供,並聘請專人持牌進場;各縣市單位旗與旗桿由大會準備,並指派專人執持。
三、開幕典禮各縣市進場順序:
01籌備處 02大會裁判 03連江縣 04金門縣 05澎湖縣06台北市
07新北市 08台中市 09台南市 10高雄市 11宜蘭縣12基隆市
13新竹縣 14新竹市 15苗栗縣 16彰化縣 17南投縣18雲林縣
19嘉義縣.20嘉義市 21台東縣 22花蓮縣 23新南向組24 桃園市.
25屏東縣
四、開幕典禮運動員進場注意事項:
(一)各單位成四路縱隊,單位與單位間距離5 公尺,順序為單位牌、單位旗、總領隊、職員與運動員,其距離各為5 步。
(二)行進時務必配合音樂行進,經過典禮台前,由各單位指定人員發「向右看」口令,同時各單位旗向前傾斜45 度,總領隊行舉手禮,其他人擺頭朝向典禮台向主席行注目禮或揮手歡呼致意。
五、運動員宣誓、裁判宣誓:
由大會指定宣誓代表到宣誓臺,面向運動員(裁判)發「立正」口令後,全體運動員(裁判)原地立正,宣誓代表向後轉面向典禮臺、向主席行舉手禮時,各縣市旗行持旗敬禮(向下斜45 度),待大會主席答禮後,宣誓代表左手抓大會會旗上角、舉起右手宣誓並宣讀「誓詞」,誓詞朗讀宣誓完畢後,宣誓代表再向主席行舉手禮:主席答禮後向後轉,下達「稍息」口令,各縣市旗復位,宣誓代表返回原處。
六、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為能充分掌握開幕典禮流程與時間,均無法提供時段表演或造勢活動,請各單位進場時能配合並保持進場隊伍之速度。
(二)開幕典禮進行時,請勿任意走動或離場。
(三)本須知若有修正依網站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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